2015年9月1日,我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已纳入目录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以下目录中的消防产品如未取得强制性认证将无法开具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我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如下 1、火灾报警产品
2、消防水带
3、喷水灭火产品
4、灭火剂
5、建筑耐火构件
6、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7、消防装备产品
8、火灾防护产品
9、灭火器
10、消防给水设备产品
11、气体灭火设备产品
1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
13、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
14、避难逃生产品
15、消防通信产品